去日本旅游护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
发放条件: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 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注:入管法第5条第1项:符合下列各款情况之一的外国人不得进入日本。
第1款:有关传染病预防及传染病患者医疗的法律(1998年法律第114号)所规定的一类传染病、二类传染病或指定传染病(仅限于根据该法第7条规定、根据政令规定,适用该法第19条或第20条规定者)的患者(包含该法第8条规定的一类传染病、二类传染病或指定传染病患者)及有新的传染症状者;
第2款:精神保健及精神障碍者福利相关法律(1950年法律第122号)规定的精神障碍者;
第3款:贫困者、流浪者等生活上有可能成为地方公***团体负担者;
第4款:违反日本或日本以外国家的法律,被处以1年以上徒刑或监禁或受相当于这些刑罚处罚的人。
签证所需材料:
1、本人护照 :申请者须持有本人签名的六个月以上的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一并附上 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2、本人照片: 2张, ★ 三个月内2寸白底彩色近照
3、身份证复印件 :1份, 必须是用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二代须复印双面)
4、户口本: 1份 ,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 (有同行家属时)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5、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如有公司简介也最好提供 (这个其实是不需要的,如果提供只能作为辅助材料提供,不影响签证)。
6、签证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 另备个人签名空白资料表1-2份 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日本使馆非常注意签名的正确性。
7、在职证明:1份 担保信必须盖有所在单位的公章,说明申请人职务,在此工作时间,在日期间依从日本法律、不脱团活动、旅游结束后按期间回国。如有滞留不归,由本人及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领导的签名、联系电话、日期(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最重要的是需要注明年薪10万元,如果没有注明是申请不到的)。
8、企业营业执照:1份 国家政府机关无须此项,但要提供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的话,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学校或事业单位等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9、个人资产证明:1份 5万元存款证明原件,半年以上的银行活期/定期存折、房产、车的复印件各一份资产证明越多越好(日本驻重庆领事馆对银行流水没有要求,可以不提供)
10、结婚证:1份 结婚证复印件(日本领事馆对在一个户口本的人员才会认定为亲属,如果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都是单独的户口,光是提供结婚证,使馆是不认可的,需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11、特殊人群:
a、退休人员:如申请人为退休人员,需要提交退休证的
b、在校学生:如为学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有父母同行提供父母资产。
c、无业人员:如申请人无雇主,需提供居委证明。
d、暂住人员:非广东领区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日本一年或三年个人多次往返旅游签证
1、护照签发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并在以上五地工作生活或学习。其他地区签发的护照申请人如在以上五地工作生活或学习,需提供已有六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2、日本签证申请有领区限制,要注意所属领区。 建议按照居住证所在地或护照签发地就近办理。
3、首次赴日行程中包含冲绳、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上述4个地区中任一一个地区,并至少在上述地区入住一个晚上酒店,并出示酒店提供的酒店预订单。
4、日本三年多次往返旅游签证,和单次的个人旅游签证提供的材料一样,只是多了一份由税务局提供的年薪25万元的纳税证明。
小孩签证资料:
A:父母同行: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在校证明放假信、学生证原件、出生证及独生证、如有身份证的需交身份证、护照原件及相片。
B:如只是父或母一方同行:还须提供父母亲的担保同意委托书、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 填写签证申请表(报名时领取,申请人签字与护照末页签字一致)
★ 保证金5-20万(根据不同地区及签证记录,具体数额不同)
(注:为了提高签发效率,日本使领馆简化了签发手续,并且规定:除外交签证外,其余签证均由日本驻华使领馆指定的代办机构代理,旅游签证由指定旅行社代理,不接受个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