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男子制止醉酒男家暴女同事致其死亡,他的行为为何不构成犯罪?
咸阳男子制止醉酒男家暴女同事致其死亡,他的行为为何不构成犯罪?判定为正当防卫。
家暴这种现象尤其在农村比较常见,以前家暴主要是男人打女人,现在这种现象正待翻转,有许多女人开始盛气凌人,有打男人者,有从精神上心理上折磨男人的。家暴正成为人们痛恨的一种丑恶现象。
家暴产生的缘由多种多样,但一般都有产生的直接根源,无缘无缘拿家人施暴的也有,但是少数,一般为酒后滋事者多。
家务纠纷是普遍存在的,十全十美的家庭生活或者夫妻生活是一种理想,现实社会中很难找到的。至于到底能不能原谅家庭事务中的家暴,恐怕也要区分情况,分别对待。
首先,对于生性暴戾,毫无人性者,这样的人不拿家人平等看待,自恃自己的强势,动不动就下重手伤击他人,这种人是本性使然,很唯让他(她)改过自新。即使事后认错,以后也不会改,是老检查贩子。对这种人还是尽量能躲开就躲开,如果迁就那就只能成为他(她)的肉砧板。
其次,还有一种酒后发酒疯;平时心情不美、有压力时,找别人出气。对这些人不能惯,坚决给怼回去。无论采取何种办法,都要打住。一旦他知道重犯肯定还不会有好下场,自己就会收敛。对这种人当时不原谅,事后也要指出他(她)的错误,让他(她)从心理上有所认识,这也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还有一种夫妻之间的战争,主要因些鸡毛蒜皮子之事,妇女们会不依不饶,狠话脏话出口就来,甚至在外面宣传丈夫这种或那样的不足,让男人抬不起头,或者是让男人忍无可忍,动手打女人。双方都有错,并且女人有错在先,这种情况虽不能鼓励,但有情可原。这需要双方加强沟通,各自检讨自己的毛病使之不再重犯,那么这种现象就不会再发生。至于平时意见相左,抬几句杠,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双方不能记仇,要屋外打架床前好,相互忍让包容事会少。
有人认为只要是家暴,哪怕只一次,也不能原谅,坚决报警或者离婚,不然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认为这是一种逃避或者说是不负责任。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他人不负责。一棍子打死的处事方式是不足取的,要理性而客观地看待,区别对待,因人因事而异,才是解决问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