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资格复审名单
黄冈资格复审名单如下: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6.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所在单位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证明(原件);
8.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上述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校对、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工作的程序
资格复审工作由黄冈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黄冈市县(市、区)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资格复审材料交上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资格复审人员于复审当天到现场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专业测试或面试资格。
3、各遴选单位集中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黄冈市委组织部反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测试或面试资格,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