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素养的新要求

网络是个虚拟的环境,人们在这个世界中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身份,自由发表言论,因为没人知道自己是谁,他可以不必负任何责任。在“第二媒介时代”我们需要营造一个和谐的网络环境,我们急需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

何为媒介素养?指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如果说媒介是人体的延伸,那么,媒介素养就是传统文化素养的延伸,它包括人们对各种信息的解读能力,除了现在拥有的听、说、读、写诸能力之外,还应具有批判性地接收和解码影视、广播、网络、报刊和广告等媒介信息的能力,以及使用电脑、电视、照相机、录音机、录像机等广泛的信息技术来制作、传播信息的能力。”中国的受众,由于性别、文化、民族、职业等差异,媒介素养的程度不一,低下者居多,他们上网的唯一目的就是娱乐、游戏,使得网络呈现出一种泛娱乐化倾向。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力丹认为,“媒介素养分两个层次:一个是公众对于媒介的认识和关于媒介的知识,另一个是传媒工作者对自己职业的认识和一种职业精神。”作为“第二媒介时代”的公众,既是受众,也可能是传者,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个体成员都是媒介公民。因此,作为现代社会的媒介公民,也应从两方面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 作为受众,应能够正确理解分析媒介信息,提出批判意见,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

中国的受众是很好的媒介信息的接受者,却不是很好的分析者和批判者,首先,受众应当明白媒介所构建出的拟态环境,媒介信息是建构出来的“真实”,其内容不完全是客观世界的真实拷贝,而是经过刻意筛选的,是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因素的融合。其次,受众应学会理性地辨别信息的真伪,不盲目相信媒介所报道的信息,运用自己的理性思考,对各类信息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批评性意见。最后对媒介中屡见不鲜的非法信息、暴力信息、垃圾信息、庸俗信息等,受众应认知其危害性,提高对这些负面信息的免疫力。受众要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奠定深厚的理论功底,才能正确解析信息,运用信息,有效地利用媒介完善和发展自我。 作为传者,要自觉接受传媒素养教育,强化自身的传媒职业精神。

中国的相关法律政策也要加强对网络、手机短信等的管理监督。作为“第二媒介时代”的传者,之所以会出现文章前半部分所叙述的不良后果,一是由于人性的弱点,从众心理,当一种形式出现,受到很大关注,传播极快,效果极佳时,另一种形式的东西就会大量产生,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克服这种从众心理,了解其害处,克服人性的弱点。二是由于传者缺乏职业道德,未接受传媒素养教育。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说:“人人都可以参与新闻的传播,而不可能人人都具有职业道德,也难保证每个人都受到过新闻专业的严格训练,通过他们所传播的信息,很难说是真正新闻还是无知之见。”传者媒介素养的提高,使自身了解了传播实质,明了传播意义,知道话语权的重要性,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传者。

眼下,众多受众正享受着网络带来便利与娱乐。但是,作为“第二媒介时代”的公众,面对琳琅满目,变化纷杂的信息,个人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接受者,更可能成为一名传播人。这就要求个人要有相应的媒介素养。其中不仅要对各种媒介信息有较高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为个人生活发展所用,更要做一名合格的传者。同时中国的相关法律政策也要加强对网络、手机短信等的管理监督,***同构建和谐的媒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