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正式法律是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1950年5月,新中国成立才半年多,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就颁布实施了。
新生的***和国,百业待举。何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出这么一部关系到五亿中国人民婚姻家庭生活的法律?起草这部《婚姻法》的是些什么人?起草过程中又发生了哪些故事?黄传会著、文汇出版社出版的《天下婚姻———***和国三部婚姻法纪事》一书,披露了其中的内幕。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设新中国,决定让王明担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明并不是学法律的专才,但当年他在延安分管妇女工作,后来又担任过中***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做过一些法律草案起草工作。
王明是属于学院派的理论家,要办什么事,先得找理论依据,他要求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很快熟悉这方面的马列论著,与同志们一条一条地审理中***在战争年代制订过的有关婚姻的法规和条例。同时,也借鉴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法》。
据说,初稿是由王明口述的,秘书记录。那天,王明一口气述了17个小时,边述边改,17个小时一气呵成,形成了23000字的初稿,显示了王明的才气。
1950年4月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草案,并作了“草案”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会议通过这部八章27条的《婚姻法》。
毛泽东主席随即发布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令,《婚姻法》于1950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这部《婚姻法》一直使用了三十年,到1980年才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一条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