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古交一女子跟已婚男同居生子破坏军婚获刑,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其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点,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破坏军婚罪。
女子胡某与男子王某非法同居并生育子女,导致现役军人徐某(女)与丈夫王某婚姻破裂。最终,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王某因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消息上了热搜。之前有几起关于出轨一方和第三任妻子破坏军婚的案件,都是因为破坏军婚罪被判刑。很多人对作弊者和小三的惩罚拍手称快,觉得恶人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谁破坏军婚,谁就要受到邪恶的惩罚。我们知道,除了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其实所有人的婚姻,只要合理合法,没有近亲属,没有被强迫自愿结婚,或者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胁迫他人与现役军人的妻子通奸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结果,婚内出轨的王和胡都被判刑了。2022年1月24日,古交市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涉嫌破坏军婚、王某涉嫌重婚罪向古交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3月3日,法院采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破坏军婚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王某因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王某、胡某悔罪态度较好,未提出上诉。
军人职业和使命的特殊性,决定了他的婚姻家庭关系不同于一般家庭。因此,我国法律对军婚给予特殊保护。这种保障,就是和普通家庭不一样。普通家庭不会因为婚内出轨同居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重婚才会受到刑法的惩罚,但是只要破坏了军婚家庭,就要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