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处罚规定

校外培训处罚规定介绍如下:

处罚违规补课有三种处罚形式:

1、一般的处罚力度。一旦被发现查处,将会遣散违规机构的所有生源,退还所有的学费,查封培训班;

2、罚款处罚。除了遣散所有生源,根据开办收费情况,罚款1倍或者更多的费用;

3、行政拘留。一经查处违规培训,培训机构负责人将会被行政拘留,目前是对违规培训行为最严厉的处罚措施。

4、违规补课纳入征信,违规办学,纳入征信黑名单或将常态化。征信黑名单,除了不能贷款,不能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不能网购,子女还不能就读私立学校。2022年,在举报渠道畅通的情况,将个人违规办学纳入征信黑名单,对违规办学将会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会让部分个体教师对自己的行为有所顾忌,继而有所收敛。

法律依据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各省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开展自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将学习《规定》作为2015年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