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需要员工举证被辞退的事实吗?

从仲裁实践角度讲讲,劳动者应举证证明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应举证证明辞退原因、事实和依据。如果劳动者不举证,只是口头说明系用人单位辞退,如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联系不上等理由答辩,这种状况对劳动者不利。很多案例劳动者本来可以拿赔偿金,结果只拿了经济补偿金,甚至连经济补偿金都拿不到。所以,建议你取证证明系用人单位辞退,是为了将风险最小化。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系用人单位辞退:

1、要求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把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时间和辞退的原因都写清楚。

2、和公司领导/人事负责人谈话时录音、录像,都是可以间接证明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就辞退依据的事实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