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在校期间组织活动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有好多疑问的地方 先说几点

“在其收取费用同时误收了参赛选手受害者甲(受害者属特别组成员)的费用。在现场收取的费用后次日由我全部交给车店,其车店老板并接收。”

收费时 你是否有多收取伤者钱的故意?(算我废话) 主办方是否有告知特别组成员 应当自己购买保险 不帮助代办?为什么伤者会向你们交钱?

如果是你们说了帮办保险 而没说明不帮特别组成员办 或者 干脆打着代办保险的幌子而不给办 主办方是有责任的 应该追究相关负责人 即有利害关系人

如果尽到了告知义务 是对方认识不清而向你们交钱的话 是其自身的责任

还有 发生事故是什么原因?

伤者自己的责任 还是 场地的安全措施?

如果是安全方面的问题 那主办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 追究责任 如果你只是一个跑腿的 拿一点辛苦费 应该没是

如果 你作为一股的话 应该会和几个主办方 ***同承担责任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