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买车规定

北京市交管局出台在京暂住人员购车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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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自:法律之星 时间:2005-03-04

近日,北京市交管局出台购车新规定,在京暂住人员买车不再受户籍限制,暂住人员只需拿身份证和在京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即可办理手续,办理过程和北京人买车的程序和手续完全一样。

1、上牌程序和本地人一样

按新规定,外地人在京买车即可不受户籍限制,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时,办理人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和在京居住满一年以上暂住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凭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车型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外地人已购车辆可过户

已在京买车的暂住人员可以通过二手车交易,将车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过户时只收取正常的手续费用。按照北京市目前的规定,二手车过户费用以车辆估价的2.5%来收取。

去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九条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等。”公安部的配套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三十八条第四款第四点规定“身份证明”是指“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