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事件男女是夫妻,夫妻关系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当街抱摔?你怎么看?

一段朋友圈令人发指的视频,牵绊无数网友的心。视频中,一女子欲“逃离”公交车,被一男子强行拖回,狠狠地抱摔在后座上。令人义愤难平的不仅是该女子的无助痛哭,还有一车无动于衷的男人,他们一声不吭全当了冷漠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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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紧急介入后,今日证实,该男子与女子为事实婚姻关系(女子年龄未到,未领证),他们还有孩子。事发地不是中山,而是广西。事发时,他们正在闹离婚,该女子欲下车,不想跟男子回家,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警方已经规劝男子切莫使用暴力!

一个“劝”字,凸显了在处理婚姻关系时,法律的缺失与尴尬。不要说未领证,即使已经领证,就可以如此这般限制人身自由、当街羞辱抱摔?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结婚是两个人平等的在一起生活,谁也不是谁的附庸。今日对眼可以结婚,每日不开心也可以离,这是个人基本的自由。

公交上的那一幕,像极了《盲山》的剧情,一句“这是我老婆”就可以当街掳走一个活生生的人,售票员、乘客、路人,无一伸出援手。想想如果你是当事女子,是不是心中会有一股压抑袭来,感同身受。《反家庭暴力保护法》实行两年了,对待暴力不能只用“劝”。

法律保护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权利,该女子若想离,那是她的自由,该男子的暴力行为就是违法,必须要受到惩罚。何况本来就没有领证,所谓“离”不过是一句话,该男子强行拖拽、抱摔,就是妨碍、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涉嫌猥亵。我们希望法律更加细致,,才能让我们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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