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监理需要承担的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理机构及人员,完成监理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在履行监理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由委托人所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4、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监理工程及其监理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6、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7、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以下项目必须要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综上所述,监理通知书的内容必须是实事求是、具体、有针对性,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条文必须清楚,现场要落实复检,资料而且要闭合。其次是规避风险、转移风险、风险***担。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