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被放弃继承后,债务人权利如何保障?

在遗产被放弃继承后,债务人权利需要通过公示程序得到保障,可以向遗产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示,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告,公示期满后未受到债权人的申报,债务人的权益即受到法律保护。

在靖江市,如果遗产被放弃继承后,债务人仍然享有其权利。但是,由于债务人不是遗产的继承人,因此其债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来得到保障。具体而言,债务人可以向遗产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示,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债务人的姓名、债权数额、债务性质等必要信息,以便债权人进行申报。公示期限一般为60天到180天不等,公示期满后,如未受到债权人的申报,债务人的权益即受到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的申请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影响公示的有效性。同时,债权人如果在公示期内进行了申报,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处理债权关系。

如果债务人在公示期间去世,其债权如何保障?如果债务人在公示期间去世,其债务应当通过遗产继承程序进行清算。在遗产清算分配中,债权可以视为一种负债或优先权进行处理。具体操作方法和程序可由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遗产被放弃继承后,债务人的权益仍然需要得到保障。借助公示程序,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公示来保障其债权,但需要注意事项和程序,以免影响公示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