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私人水电安装,没有合同 在施工时请的工人受伤了,我应承担多少责任?主人有什么责任吗?

帮工和主人没有关系,因此主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应该是承包者和工人根据彼此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包者和主人之间是一种承揽合同的关系,在承揽合同中,承包者的工人与房子的主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所以也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而承包者和工人之间就是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也有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 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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