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和解是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关于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刑事和解是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有:

1、存在犯罪事实,即危害社会的行为已发生,且已达到犯罪的程度;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有必要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并需要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程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