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承包商的义务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设承包商的义务:

FIDIC

合同条件的规定:

1

、按规定工期完工的义务。所谓规定工期是指合同工期加上由监理工程师

批注的延期时间。

承包商超出了规定的工期,

将按合同的规定处以罚金。

为了能

够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完成工程,承包商有义务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的监

督,并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意见随时对施工计划进行修改。

2

、对工程的质量负责的义务。承包商对各项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尽管

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

工程质量经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检验,

并不能接

触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任何责任,知道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为止。

3

、照管现场、保证安全的义务。承包商在工程的施工阶段,有责任保护施

工现场人员和工程的安全,有义务提供对现场照管的各种条件,包括一切照明、

防护、

围栏及看守,

并应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

知道颁发移交证书为止;

颁发移交证书后,

现场的安全和照管有业主负责。

但承包商剩余工作对缺陷工程

修补的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照管仍由承包商负责。

4

、清理现场的义务。在施工阶段,承包商随时都应对现场进行清理,保证

施工井然有序。

在颁发移交证书时,

承包商应对移交证书所涉及那部分工程的现

场进行清理,包括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

以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

并使原施工用地恢复原貌,

达到监理工程师

满意的状态。

5

、保护坐标点和水准点的义务。承包商除了对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

坐标点和水准点进行准确的放线外,

还有对上述各类的地面桩进行仔细保护的义

务。由于对地面桩保护的不当而引起的任何差错应由承包商负责。

6

、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的义务。承包商的一切工程活动包括施工计划、工

艺、施工过程的操作、材料和已完工程的批准与否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他应当充分的认识到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是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因此未经监理工程

师批准的任何工程活动都是违约的行为。在涉及或关系到该项工程的任何事项

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而且只从监理工程师处取得指示。

包括业主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直接向承包

商下达有关上述方面的指示。

承包商应当,

而且有权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以外的

任何方面关于工程任何事项的指示。

7

、遵守国家、地区成文的法令、法规的义务。承包商在与工程有关的一切

活动中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承包商在进行工程的施工、

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

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

法令或其他法律。

应遵守其财产或权利受到

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由于遵守国

家、地区的法令、法律而导致费用的增加,有承包商自己承担,他有义务保证业

主不要承担由于施工活动违法、违规而带来的罚款和其他责任。

我国法规的规定:

1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

故报告。

3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承包商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事故、

财产和人身伤害,

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及

所发生的费用。

4

、按协议条款规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

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5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声等管理规定,经业

主同意后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自身责任造成的罚款。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业主之前,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

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7

、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护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

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