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承包商的义务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设承包商的义务:
FIDIC
合同条件的规定:
1
、按规定工期完工的义务。所谓规定工期是指合同工期加上由监理工程师
批注的延期时间。
承包商超出了规定的工期,
将按合同的规定处以罚金。
为了能
够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完成工程,承包商有义务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的监
督,并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意见随时对施工计划进行修改。
2
、对工程的质量负责的义务。承包商对各项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尽管
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
工程质量经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检验,
并不能接
触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任何责任,知道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为止。
3
、照管现场、保证安全的义务。承包商在工程的施工阶段,有责任保护施
工现场人员和工程的安全,有义务提供对现场照管的各种条件,包括一切照明、
防护、
围栏及看守,
并应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
知道颁发移交证书为止;
颁发移交证书后,
现场的安全和照管有业主负责。
但承包商剩余工作对缺陷工程
修补的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照管仍由承包商负责。
4
、清理现场的义务。在施工阶段,承包商随时都应对现场进行清理,保证
施工井然有序。
在颁发移交证书时,
承包商应对移交证书所涉及那部分工程的现
场进行清理,包括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
以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
并使原施工用地恢复原貌,
达到监理工程师
满意的状态。
5
、保护坐标点和水准点的义务。承包商除了对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
坐标点和水准点进行准确的放线外,
还有对上述各类的地面桩进行仔细保护的义
务。由于对地面桩保护的不当而引起的任何差错应由承包商负责。
6
、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的义务。承包商的一切工程活动包括施工计划、工
艺、施工过程的操作、材料和已完工程的批准与否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他应当充分的认识到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是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因此未经监理工程
师批准的任何工程活动都是违约的行为。在涉及或关系到该项工程的任何事项
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而且只从监理工程师处取得指示。
包括业主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直接向承包
商下达有关上述方面的指示。
承包商应当,
而且有权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以外的
任何方面关于工程任何事项的指示。
7
、遵守国家、地区成文的法令、法规的义务。承包商在与工程有关的一切
活动中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承包商在进行工程的施工、
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
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
法令或其他法律。
应遵守其财产或权利受到
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由于遵守国
家、地区的法令、法律而导致费用的增加,有承包商自己承担,他有义务保证业
主不要承担由于施工活动违法、违规而带来的罚款和其他责任。
我国法规的规定:
1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
故报告。
3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承包商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事故、
财产和人身伤害,
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及
所发生的费用。
4
、按协议条款规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
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5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声等管理规定,经业
主同意后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自身责任造成的罚款。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业主之前,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
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7
、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护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
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