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所需要的逻辑

法治所需要的逻辑有学说和政策决断力、规范体系和法律***同体、操作技术和制度合理化。

1、学说和政策决断力:

也就是说,为了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增强行政效率,应该确立全国整合化的秩序,避免某种被放任的自由最终导致执政者举棋不定的状态。

特别是在过去十余年间,种种原因已经造成或者进一步强化了“制度之中有土制度、规则之中有潜规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拼图格局,因决断的思维方式带有功利主义色彩,以目的和手段的逻辑关系为基调。

2、规范体系和法律***同体:

应该对极其强大的支配者意志加以约束,通过行为规范、程序以及根据个人权利的各种追诉活动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这就是依法治国的基本逻辑,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日常状态”。

3、操作技术和制度合理化:

在当局者的决断与普遍遵循的规范之间要达成符合实际情况的平衡,还需要各种具体的机制和举措来适当运作,需要保留一定的弹性空间,其中值得重视的问题是如何坚持统治理性,防止裁量权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