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离职信放老板办公桌,但是老板人不在。这样具有法律效应吗?
这样做不妥当,更不可以以此日计算到30日后就走人。你拍的照不能作为证据,因为老板人都没在办公室,根本没有收到。要是辞职书被别人毁了,或者说,被打扫清洁者认为是垃圾扔掉了,老板都可以有理由说没有收到。既然老板没有收到你的辞职申请书, 就谈不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了。
所以,递交辞职申请书最好是当时有第三人在场,当面交给老板。自己留丶下一份备用,并注明递交日期和所有在场人。如果能悄悄摄像下来那就更好,以免发生纠纷时做证据使用。
提交书面正式辞职申请书30天以后,就可以离职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