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的法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孙中山亲自主持制定的具有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指导思想是孙中山的民权学说。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于南京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此后,宋教仁起草制定的此法,是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1912年3月11日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开始施行。后于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又被大总统黎元洪恢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