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给监狱的人写信吗?

可以给监狱的人写信

根据《监狱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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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耀先:“以为儿辈将来不时之参考”

车耀先是四川大邑人,1894年出生。早年投身川军,曾任团长等职。亲身经历了军阀混战,痛愤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

1929年,车耀先加入中国***产党。受党组织安排,他以战伤腿残为名退出军阀部队,到成都以开办“努力餐”饭馆为掩护建立秘密联络站,并担任中***川西特委军委委员,从事军运和统战工作。1937年1月,创办《大声》周刊,宣传抗日,是成都抗日救亡运动领导人。

车耀先被捕入狱后,时刻挂念儿女的成长。关押在贵州息烽监狱时,特务发给他一套蒋介石极力推崇的《曾文正公家书》,车耀先由此受到启发,想到今后能否出狱断难预料,应该给儿女们留下引导人生的文字。

于是借口要写《曾文正公家书》读后感,向狱方要来笔和纸,在《自序?先说几句》中写道:

民国二十九年三月,余因政治嫌疑被拘重庆,消息不通,与世隔绝。禁中无聊,寝食外辄以《曾文正公家书》自遣。遂引起写作与教子观念。因念余出身劳碌,磨折极多;奋斗四十年,始有今日。儿女辈不可不知也。故特将一生之经过写出,以为儿辈将来不时之参考。

使知余:出身贫苦,不可骄傲;创业艰难,不可奢华;努力不懈,不可安逸。能以“谦”“俭”“劳”三字为立身之本,而补余之不足;以“骄”“奢”“逸”三字为终身之戒,而为一个健全之国民。则余愿已足矣。夫复何恨哉!……

这些写自狱中的金玉良言,满怀着车耀先对后辈的殷殷希望。深受家风的影响,车耀先的后辈也用行动诠释了持“谦”“俭”“劳”,戒“骄”“奢”“逸”的根本内涵,一直恪守工作谦虚勤奋、生活简单朴素的作风,并成为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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