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环境污染的依据是什么

判定标准一般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等等。地方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执行特殊标准,但也不能超出国家标准的限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