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长的职责(23条)?
1、裁判长应由竞赛委员会推选,裁判长的名字应由竞赛委员会发布公告通知参加比赛的各单位。
2、裁判长不应是官员,他是竞赛委员会的成员。?
3、裁判长必须精通规则和实施运用规则,要能迅速作出决若,并对其所采取的行动负完全责任。?
4、裁判长有权指定或更换裁判员、司线员、底线裁判员和网上裁判员。?
5、如果一场未进行完的比赛需重赛,裁判长可以在征得比赛双方的同意后,作出仲裁或继续比赛的决定。?
6、裁判长有权指定比赛的场地,有权决定请假运动员在限定日期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无故不出场比赛的运动员和经过点名而不准备出场比赛的运动员为负方。?
7、由于天黑或是场地、气候等条件的原因,裁判长可以随时决定延期比赛。?
8、当裁判员表示自己不能裁决时,裁判长可以根据规则条文决定任何得分。裁判长的决定是最后的判定。?
裁判长的工作内容:
1、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按规定时间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督促各裁判组准时组织比赛。
2、掌握各项竞赛进程。在竞赛中如遇特殊情况(如狂风暴雨),比赛不能继续进行时,应与技术代表和竞委会负责人***同研究停赛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3、总裁判长的席位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对有可能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亲临现场或多加注意,以便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4、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各种疑难问题。遇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应认真了解情况,并根据规则精神妥善解决。
5、每天比赛结束后,应召集裁判长或根据需要召开有主裁判参加的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应采取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研究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