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伤事故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个人工伤事故的索赔流程: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然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再由单位或者职工凭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去申请赔偿;最后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客观: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