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撞了一下没事怎么赔偿

被人撞伤的赔偿标准为:对于不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对于构成伤残的,可以在以上不成基础上补偿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等;对于造成死亡的,可以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补偿标准根据伤者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撞了人拍片没事应该赔偿对方的医疗费,比如拍片费用和医药费用,误工费,交通费。因为交通事故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应当赔偿误工费。

一、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3、在运动中发生;

4、有事态发生。

二、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如下: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总而言之,撞人了拍片后没事是否需要赔偿,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而定,双方就赔偿情况达成一致意见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协商不进行赔偿也是可以的,但一般还需要对误工费或者有关检查费用进行赔偿。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