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因精神病人杀人的案例都有哪些?

先来说一下最近发生的一起案例,近日,在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某小区内就发生了精神病杀人的案例,这起事件的受害者是一名八岁的男童,行凶者则是一位十八岁的有精神病病史的男子,他当天跟着这个男童一起进入了电梯,并在此地将男孩杀死,事发之后他前往公安局主动投案自首。其实这并不是这个18岁少年第一次伤人了,早在他上学期间,就曾砍伤过一名女同学,目前他还处在服刑期间,却又闹出了这档子事。

再来说说几年前曾发生的一些案例,2011年河南省巩义市就有一名患有精神病的男子砍杀了六人,包括两名学生以及四名家长;2013年上海奉贤区金汇镇的臧某,持刀砍死了自己的妹妹以及其婆婆,最后还来到了大街上砍伤了多名无辜群众;云南省沾益县某精神病患者用梭镖杀死了一名村民;广西柳州市柳江县里雍镇红花村的一名精神病患者不仅打死了自己的母亲,还砍死了自己的妻子;黑龙江省大庆市一有精神病病史的男子用剪刀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及其同学,随后自己跳楼身亡。

这些年来,有许多精神病人杀人的案例,有无数条鲜活的生命在我们眼前逝去,我们不禁为之痛惜。但是面对这种情况的我们是很无奈的,因为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案件发生之时是在病人的发病期,那么他将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处于这种保护下的精神病杀人犯,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的,并不能像常规处理手段那样对待他们。

总而言之,精神病人的家属应当加强对其的监督和管理,不要轻易让其单独出门,以免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