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小孩如何合法收养

想要合法收养,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并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此外,根据现行收养规定,若是捡到孩子的,首先需要被捡养小孩有在公安机关被遗弃的证明,有了证明再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最后到公安机关申请入户手续,只有入户登记,收养才算正式完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05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