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的内容

法律分析: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指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其职责分工为应对某类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事故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2)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4、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2)预警行动

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5、信息报告程序

6、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3)处置措施

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