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交警大队陈东升怎么了?

[草根爆料] 漳州芗城交警大队长陈东升等三人被查楼主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看帖 | 打印

涉嫌在基建和监控设备招投标中受贿索贿

8月末,由于涉嫌在基建和监控设备招投标中受贿索贿,漳州芗城交警大队长陈某升被查,

同时被查的还有一名刘姓副职大队长和办公室主任。

在网络上看到这么一条消息,不知道是真是假,搜索了一下,发现这位漳州芗城交警大队长陈某升,很可能就是漳州芗城交警大队长陈东升,下面转一条新闻。。

俺胆子小,别跨街道追捕。。。

非漳州市区牌进入市区将被罚200元

12月1日起至12月7日,漳州市芗城交警大队将对在市区行驶的助力车,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其中,非市区号牌、无号牌的助力车在芗城区行驶,将被罚款200元。专项整治后,交警部门对违规车辆,在日常执勤中将继续按标准处罚。交警此举也在民众中产生较大的反响,有赞成的,但反对的声音也不小。

现场 12个执勤点堵截

由于12月1日恰逢周末,从昨日开始,芗城交警在市区对违规助力车进行大规模专项整治,时间持续到12月7日。

昨日上午10点,记者在胜利西路新华都购物广场停车场看见,有十几部是非市区号牌、无号牌的助力车,其中大部分是龙海、漳浦、开发区号牌。而胜利西路上,依然有许多非市区号牌、无号牌助力车行驶,粗略统计,每分钟双向经过新华都胜利店前的助力车有十几辆。

在胜利西路新华都路口、南昌路与延安路交叉路口、中闽百汇路口等12个执勤点,记者看见每个点都有四五名交警执勤,集中对违规助力车进行整治处罚。

交警:助力车事故频发

根据漳州市公安局的通告,任一设计最高时速大于20km/h、整车质量大于40kg、轮胎宽度大于54mm、电机额定输出功率大于240W、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不具有良好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车(含助力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应归属机动车类车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芗城交警大队,蔡映平副大队长就指出,助力车应该按照机动类车辆来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就按规定进行处罚。蔡表示,由于许多助力车存在违规现象,每个月漳州市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就达到三四十起。

之前,芗城交警大队大队长陈东升就曾向记者透露,助力车交通事故中,有些刑事案件,由于没有规范管理,对于案件侦破较难,而且助力车给城市的交通秩序带来很大的影响,经常造成市区交通堵塞。

不过,交警的这种解释却遭到一些群众的质疑,一些群众反驳说,只要在路上行进(不管是机动车、非机动车甚至是普通行人)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每个月漳州发生的机动车事故也达到几十起(甚至更多),交警为何就不禁止机动车上路?

市民:“禁助”后出行较难

昨日上午,许先生因为驾驶一辆龙海号牌助力车在市区行驶且载人,被罚款350元。“助力车很方便,挂不到本地的牌只能挂个外地的了,如果全部都开着汽车在路上走也不可能啊。”许无奈地说。

有许多市民对交警部门的做法表示不解,“漳州市区的公***交通系统不发达,现在这么一禁止我们还怎么出门,市民出行会变得非常困难。”李女士气愤地说。另一个市民则表示,漳州的经济水平还达不到禁助力车的水平,市民上班大部分靠助力车和摩托车,禁止助力车没有考虑民众的真实需要。

处罚标准

根据《漳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摩托车、助力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中的技术标准,超标的助力车划为机动类车辆,该类车上道路行驶必须遵守机动车及其驾驶人、乘坐人的有关法律规定。而电动自行车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

1、驾驶非市区号牌、无号牌助力(电动)车,在市区禁行路段通行的,罚款200元,记2分;

2、驾驶无号牌的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罚款200元,记6分,并暂扣车辆;

3、无驾驶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的,处罚500元并暂扣车辆;

4、驾驶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罚款100元,记2分;

5、驾驶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及轻便摩托车载人的,罚款50元,记1分;

6、驾驶超标燃油助力(电动)车在非机动道内行驶的,罚款100元;

7、超标燃油助力 (电动)车使用年限为6年,超过年限的车辆强制报废;

8、无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