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中华出生于哪里
肖中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金融刑法研究所所长
中文名:肖中华
国籍:中国
出生地:江西省丰城县
出生日期:1970年11月
职业:法学博士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代表作品:《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
人物经历
1970年11月出生,江西省丰城市人。
1991年7月在江西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6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9年7月至2000年1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
2000年2月2007年,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2000年12月破格晋升副研究员;2003年12月破格晋升为研究员;2005年被华东政法学院聘为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005年10月至2007年,作为中组部、团中央“博士服务团”成员到贵州大学挂职锻炼,任贵州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金融刑法研究所所长,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会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咨询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研究员。
研究方向
中国刑法、比较刑法。
主要贡献
论文类
“经济犯罪的规范解释”,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也论贪污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载《法学》2006年第7期;
“刑法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具体运用”,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5期;
“渎职罪法定结果、情节在构成中的地位及既遂未遂形态之区分”,载《法学》2005年第1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6年第3期转载);
“犯罪构成中的要件要素及犯罪形态”,载《法学》2005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5年第7期转载);
“中国当前刑事司法解释的问题及其对策”,载日本《广岛法学》第28卷第2号(2004年);
“犯罪构成要件及其相关范畴辨析”,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论犯罪构成要件类别的界定”,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0年第8期转载);
“论转化犯”,载《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概念的再探讨——为犯罪构成‘法定说’所作论证”,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1999年第11期转载、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0年第1期转载)。
著作类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疑难解析》(独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贪污贿赂罪疑难解析》(独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伤害犯罪定罪量刑案例评析》(编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刑法疑难争议问题与司法对策》(合著,第二作者),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伤害犯罪的定罪与量刑》(独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独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2003年再版)
代表性项目
《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的变革》(项目号:08JJD820178)(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空白刑法的规范解释》(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渎职犯罪疑难争议问题研究》(项目号:06SFB3010)(2006年司法部课题)
《犯罪构成及不典型犯罪形态研究》(项目号:04CFX021)(200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刑法基本原则及其司法化》(项目号:01CFX008)(200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获奖记录
《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2000-2001上海市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与实践著作三等奖。担任2001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刑法基本原则及其司法化”课题负责人。获2002年中国法学会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3年荣获第二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