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一般交多少百分比
定金一般交百分之二十。
定金的比例由双方协商,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定金跟订金有3个区别,具体如下:
1、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依照约定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只是定金合同没有成立;而交付订金的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约定交付订金但没有交付的,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当事人对于订金的数额可以自由约定;
4、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综上所述,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