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提问 关于铁路客运计价方式

为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正确掌握工程进度和计算工程投资完成额,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结合铁路客运专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工程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永久设备、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管理费在部或客专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 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相对应;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如合同约定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工期计价方式,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计价节点相对应。

第五条 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1、依法签订的客运专线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追加合同);

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3.客专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

4.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

5.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 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