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高利贷利滚利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中高利贷利滚利是否受法律保护
1、《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中高利贷利滚利是否受法律保护,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高利贷利滚利,月利率超出了3%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不受法律保护;
(3)复利后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高利贷的立案标准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