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对传销的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来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综上所述:

国家法律对传销的认定是明确的。传销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同时,如果发现有人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