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新华书店是中华人民***和国国有图书发行企业,隶属于中***中央宣传部,中国出版集团之下,是国家官方的书店,也是国家刊物宣传与发售处之一,新华书店总店不同时期曾直属于中央党报委员会、中央出版委员会、中央出版局、中央宣传部、国家出版总署、文化部、国家出版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领导机关。2002年4月,按照中央文化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新华书店总店成为组建中国出版集团的十二家重要成员单位之一。其发行网点遍及全国城镇,其管理机构为新华书店总店。

1937年4月24日,中国***产党党中央在延安成立新华书店,作为中***中央出版委员会发行部的对外机构,中央机关刊物《解放》的发行机构,承担着党的书报刊出版发行任务。

新华书店为新中国的出版发行事业奠定了重要基础,为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为国家出版发行事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开书店要求如下:

1、首先开书店所需注册资金在10万元左右,具体根据书店的大小而定。工商局核名,因此一般来讲,即可直接在工商局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果要同时卖光碟的话,则要先去所在区文化局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必须通过“出版物发行职业资格考核”,办理营业执照,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

2、进行税务登记,想开书店的需要注意,携带由区文化委员会开具的许可证明到新闻出版局办书店经营许可证,或者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专业性强的书店开在相关的场所附近。选好书店址后,就必须再去文化局审批一个“音像制品许可证”,然后去区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法律依据

《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2019修订)》

第十二条 法规汇编的发行,由新华书店负责,各地新华书店应当认真做好征订工作。

 有条件的出版社也可以代办部分征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