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性同意年龄
法律分析:民法典只规定了结婚年龄,并未规定性爱年龄。事实上,倒是刑法规定了最低的性爱年龄。性同意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个人可自主决定发生性交行为的最低年龄 。与未满性同意年龄的人发生性行为的成年人,都属于儿童性虐待或强奸,不论对方是否“同意”。低于最低年龄的人被视为受害者,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人以犯罪论处,除非双方都是未成年人。设定同意年龄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者免受性侵害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