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的计划与体例
清史纂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开局阶段,为期3年左右,主要进行体裁体例和总体框架的设计,并在此基础上以项目立项形式分解编纂任务。第二阶段为撰写和评估阶段,为期4至5年,全面开展研究撰写工作,评估工作同步推进。第三阶段为审改合成阶段,为期2至3年,对编纂成果从政治观点、学术内容、整体结构、史事撰述、史料运用、文字风格等方面进行修订、统稿、合成,编定成书。
为做好体裁体例和总体框架的设计工作,从2003年开始,清史编纂委员会用近一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多次召开学术研讨会,并面向社会印发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清史》体裁体例,原则通过初步拟定的总体框架和全书目录。《清史》拟由通纪、典志、传记、史表、图录五部分组成,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客观、全面、翔实地反映清代历史全貌。全书***计92卷,总字数超过3000万字。
从拟定的清史目录看,通纪分为清建立、入关、康熙之治和雍正改革、乾隆统一中国、清朝中衰、外国侵略和农民战争、清自强运动、最后衰亡8卷。典志分为天文历法、地理、人口、民族、法律、农业、手工业、商业、外贸、交通、财政、学术、西学、诗文小说、戏曲书画等35志39卷。传记分为22卷,将记载有约3000人的传记。史表将有29卷。作为传统体例的新形式,图录部分将有10卷,反映清朝的舆地、生产、商贸外贸、军事、民俗、建筑、艺术、宗教、历史人物肖像等情况,其中肖像包括画像和照片。
通纪是《清史》的总纲和主线。为克服以往部分史书存在的“类例易求而大势难贯”、“大纲要领,观者茫然”等缺陷,《清史》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设立通纪,将清代近300年历史分成8个前后相承的卷章,全面记述有清一代的历史脉络和发展大势,如实反映清代“兴、盛、衰、亡”的历史发展进程。
典志是《清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篇幅占全书1/3强。以往史志主要记载典章制度及其源流变迁,很少反映民俗特别是普通劳动人民的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清史·典志》与专门史研究相结合,从唯物史观出发,既保留了清代的国家大政与典章制度,也注意社会风貌、民风习俗等,更加全面地反映清代丰富的社会生活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清史·典志》所设41志,除保留部分传统志目外,为反映时代特点,特别是反映清代后期中国走上近代化的历史进程,将原食货志分解为农业、手工业、交通、对外贸易、财政、金融、近代工矿等志,并根据今天我们对历史、自然的新认识和学术研究的新发展,增设生态环境、人口、民族、边政、华侨、宗教、民俗、教育、医药卫生、台湾、香港、澳门等志。
传记是大多史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旧史列传,主要叙述人臣勤劳王事,明君臣之分,叙人臣之职守,记其官阶之升转降革。《清史·传记》在传主的选择上,既考虑其在历史上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又考虑其在不同阶级、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代表性。传记收录人数约3000人,其中既有传统的重臣名士,也有反映清代新特点的近代教育家、科学家、企业家、医生和华侨人士;既有“大人物”,也有具有代表性的“小人物”。在写法上,坚持实事求是,秉笔直书,不溢美,不隐恶,努力写出传主的个性和特点。
史表是用表格的形式反映历史史实,具有言简意明、便于查阅等特点,历来为史家所重视。《清史稿》设表15种,全部为人表。《清史·史表》分人表和事表两类,***立表35种,不仅新增议政王大臣表、四大活佛世表、册封使表、历科进士表等11种人表,还增设反映清代历史变迁和晚清新生事物的8种事表,如史事年表、中外约章表、报刊表等。在表的内容设计上,突出不同表群的特点,增设信息点,表文内容更加丰富、信息更加准确,并对以往史表中存在的讹误缺佚多有匡正和补充。
图录是《清史》的一大创新。我国古代向有“左图右史”的传统,但由于书写载体及印刷技术所限,二十四史均未收图入史。在清代,不仅存留了大批传统意义上的图,而且随着照相技术的传入和流布,也存留了大量照片。为此,专门设立图录,拟收图和照片近万幅。通过图录,以图明史、以图证史、以图补史,不仅可以为印证史实提供直观证据,也可以形象地展示清代社会风貌,补充文字史料的不足,发挥文字叙述所不能替代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