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人们服从为自己制定的法律才是自由。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首先须知道什么是法?“法”字中文古体字是个“灋”。据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字典《说文解字》解释:“灋”的左偏旁是三点水,“平之若水”,含有公平的意思;“灋”的右偏旁是一个“廌 ”(zhi),一个“去”。 “廌 ”又名“解廌”,或“ 解豸。是一种形态象牛的独角神兽。它生性正直,有着明辨是非、判断曲直的功能。传说古代县长在审案时就用“廌”裁决。因为廌有用其独角“触不直者”的特性,谁有罪它就要用角去触谁,被触者即为“有罪”。“灋”字含“正直”、“公平”、“惩恶”三层意思。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我认为为法律是按照当下事实而制定,会随着时代发展而有所修改,是利益分配的合法化,是多数人对少数人,法律旨在稳定发展,使国家强大富强。我认为服从自己制定的法律没有自由或不自由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