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考法律本科需要考多少门?专科不是法律专业

法律专业 ( 本 )

专业代码: 564 主考院校:天津大学 学制:2年 学费:5800/2年

序 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课程 类别

考试 方式

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 ( 学分 )

1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49

俄语 ( 二 )

14

任 选 一 门

笔试

0244

日语 ( 二 )

14

笔试

0359

英语 ( 二 )

14

笔试

4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5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6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7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8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9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11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2

0671

婚姻家庭法

4

必考

笔试

0095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笔试

13

14

15

0229

票据法

3

任 选 三 门

笔试

0445

保险法

3

笔试

0449

房地产法

3

笔试

0614

外国法制史

4

笔试

0627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笔试

16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

17

0209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18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19

0320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

033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宪法学(一)

21

055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法学基础理论 (7) 或法理学 ( 一 )(7)

注:1.报考条件:

① 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 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

2.考生可不考公***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

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

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 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

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 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

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

7.自2008年10月起公***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