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路怒症的处理

如今马路上跑的汽车越来越多了,往往在马路上所遇到的诸多突发情形也是会让人心生烦闷,特别是在交通行驶当中所引发的司机路怒症,也确实让人头痛不已,对于路怒行为我们是坚决反对。

东莞一保时捷司机别车吐口水竖中指

近日,媒体曝光了东莞发生的一桩路怒症行为,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热议,原来事发在东莞东城中路世博广场对出的路段,在视频当中可以发现一名男子,从一辆保时捷车里伸出手向后方车辆做出比如不停竖中指别车吐口水的诸多不良行为,该名保时捷司机的路怒症行为,实在是让人大为反感。

原来事出有因,当时举报人陈某驾驶车辆途经东莞东城中路世博广场对出路段的时候,他的车辆从左起第3车道变道至第2车道行驶,但是在此期间由曹某所驾驶的保时捷小车从左起第1车道快速变道穿插至第2车道,并且将车辆斜停在陈某的车前,所以无奈之下,陈某立即就刹车并且按喇叭向对方提醒,为此曹某也是不依不饶,不仅任由自己的车辆斜停在陈某车辆的前面,在此之间他也愤怒地向陈某作出一些不雅的动作来向陈某示威,甚至也故意减速与陈某的车并行,严重影响陈某的驾车行驶。

经过报案人陈某举报,交警部门也调取了相关路面的采集视频,并对曹某驾车期间所产生的一系列路怒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按照相关道路安全行驶规定指出,曹某在驾车期间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更车道,而且也同时存在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为此对曹某作出罚款300元,记二分的行政处罚决定

路怒症是道路行驶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这种行为纯粹也是来依靠宣泄自己的情绪处理问题,这是一种极为不明智自私的做法,所酿成的后果必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