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资格大学到底有几家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先后顺序,下列高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2003年批准的第四批:湖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海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烟台大学、贵州大学、河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4年估计还得增加招生院校,但学校实力就不好说了!!
2005年批准的第五批:中央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州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河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