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公司年度工伤指标并分解到各部门,比如2011年工伤数量为78,2012年工伤数量为112,那2013年如何定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10〕16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表>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53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工伤认定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103号)等要求,2012年12月下旬,市局通过分片集中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按一定规则和比例抽查本年度工伤认定案卷、相互观摩案卷、自评互评等形式,对各地区2012年度工伤认定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度,全市***受理工伤认定案件8964件,处理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分别为137件、118件。工伤认定案件较上年同期增长7.8%,较2010年增长4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与2011年基本持平。

(一)全市工伤认定案件数量继续增长,但增幅有所下降

全市2012年受理的工伤认定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7.8%。市本级***受理工伤认定案件3245件,比上年增长了9.6%,其中:市局直接处理的案件971件(含由新北区受理后由市局直接处理的个人申报案件295件),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局受理并初步调查处理的案件分别为1224件、445件、472件和133件,除市局和戚墅堰区受理的案件略有下降外,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受理并初步调查处理的案件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0.5%、24.6%、28.6%。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2012年案件数分别达到1976件、1004件和2739件,除溧阳市案件略有下降外,金坛市、武进区案件分别较上年增长了7.4%和17.8%。

(二)全市工伤认定案件被行政复议率、诉讼率继续小幅下降

在2012年案件总体数量增长7.8%的情况下,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基本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市2012年因工伤认定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占工伤认定案件数的比例分别为1.5%和1.29%,分别比上年下降了0.09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

市本级2012年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为69件,占市本级全部工伤认定案件总数的2.1%,与上年同比增长了46.8%;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为50件,占案件总量的1.54%,与上年同比增长了6.4%。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2012年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分别为3件、16件和49件,占各地区受理案件总数的0.15%、1.59%和1.78%,武进区行政复议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了27.9%,金坛市、溧阳市与上年基本持平;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分别为2件、15件和51件,占各地区受理案件总数的0.01%、1.49%和1.86%,诉讼案件数量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主要做法

从考核情况看,大部分地区工伤认定工作质量有所提高。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工伤认定案件责任制,健全工伤认定工作体系

各地区普遍重视工伤认定工作,健全完善工伤认定工作体系。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局落实工伤认定案件专人负责制,并优先保障工伤认定案件的办案车辆;武进区在科室内部实行办案人员分片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针对“案多人少”的现状,除原县属企业、非法用工及职业病等案件由区局受理外,将工伤认定受理及调查工作委托到各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并对其受理调查环节进行管理和优化;金坛市工伤认定案件在流转过程中加入法制部门审核环节,进一步提升案件认定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