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接管企业是怎么回事?
这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当一个企业对国计民生影响较大,如它遇到经营困难,政府就出面接管这家企业,
注入资金,直到它复活后再退出。
例如:美国救助通用汽车公司及两房。这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当一个企业对国计民生影响较大,如它遇到经营困难,政府就出面接管这家企业,注入资金,直到它复活后再退出。国救助通用汽车公司及两房。托管期间是国有企业,政府不会轻易让它倒闭,也不会轻易卖掉,直到辅助它活了才行。政府不能参与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
一.政企分开在改革之初就已经提出来了,但至今仍没有达到设想目标。政企关系实际上一直处于矛盾状态:一方面,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政府依然以各种理由、各种身份(改制以前以行政长官的身份,改制以后则以国有股权代表的身份)对企业实施行政干预,结果政企不分现象仍十分普遍;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受信息、利益、人力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并没有很好地履行所有者职责,相当一部分国有资产处于失控状态,“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二.政府的职能与企业的职能分开。政企分开表明正确划分国家各级政权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各自的权限,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关系。
政府和企业是两类具有不同性质、任务、职能但又相互紧密联系的组织系统。政府是国家政权机构的具体形式,它的主要任务是治理国家,发挥国家机器的经济管理职能,通过一定的方式制约和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企业是经济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经济活动,并拥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建立独立的生产系统和经营管理系统,将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企业的经济成果挂钩,使责权利三者结合起来。因此,政府不宜于直接经营企业,企业要执行国家的法令、方针和政策,但不具备管理国家的职能。
三. 实行政企分开,可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迄今为止,对政企分开的基本解释可以归纳为:确立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明确政府和企业在社会经济体制中的不同地位,在经济运行中实行
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简言之,政企分开就是把“政府”和“企业”分开,即“横切一刀”。大家认为这种理解并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