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嫖只传唤无处罚
法律分析: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给予收容教育或者治安罚款等处理,是党员干部的可以给予处分。对于组织卖淫、嫖娼的行为则可成为犯罪行为。中国法律严禁嫖娼,分别规定了行政、刑事处罚办法,对嫖宿不满14周岁幼女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明知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