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
法律主观 :
龙岗区劳动监察大队
龙岗区劳动局大楼708室
28917170
法律客观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受理举报投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网络监察等形式进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主动对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制定年度巡查计划,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定期检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
法律主观 :
龙岗区劳动监察大队
龙岗区劳动局大楼708室
28917170
法律客观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受理举报投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网络监察等形式进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主动对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制定年度巡查计划,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定期检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