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适用情形及后果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和因素,本文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应恰当、准确反映其本质,不应将其外延、内涵扩大或缩小,否则会造成法律的不公正。由于它会给责任承担人带来法定的不利后果,同时表明了社会对责任主体的道德非难和法律处罚,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其构成要件,以保障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保护责任主体的利益,实现法的功能,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本文将缔约过失责任的的构成要件分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缔约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订立的过程中
(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先合同义务
(四)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造成了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五)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在主观上有过错
(六)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