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必须爱护什么法律

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1.宪法第52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宪法总纲规定,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1.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3.公民必须爱护公***财产;

4.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5.公民必须遵守公***秩序;

6.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1.祖国安全是指国家领土、主权不受侵犯和国家各项机密得以保守

,社会秩序不被破坏。

2.祖国的荣誉是指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信誉不受破坏,国

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

3.祖国的利益对外是指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荣誉等方面

的权利和利益,对内是指相对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的国家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一)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和国每一个公

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

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二)1984年的《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

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

役制度。

(三)具体规定:

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2.对被羁押的人不征集服兵役;

3.因身体条件不适合的免服兵役;

4.对全日制学生和是家庭唯一劳动力的人实行缓征。

(四)我国公民服兵役义务的形式:

1.服现役--参加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

2.服预备役--参加民兵组织和经过预备役登记;

3.参加军训--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的军事训练;

4.承担优抚费--人民群众对义务兵家属、民兵和其他预备役人员承

担一定的优抚费或者误工补贴。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义务

1.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4.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5.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