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奖发放人员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精神文明奖发放的要求是正式在编在岗职工才可以领取,有些省份也会扩大到所有正式职工都可以领取,而也有些地方只有党政机关公务员才可以领取,有的在公务员基础上扩大到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将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排除在外,有的地方只有是正式职工有精神文明奖,编外合同人员则享受不到。
精神文明奖的奖金来源财政,所以,地方的财力不同,发放的奖及金额也会有所不同,比如说中央层级的两万,省级一万,市级八千,县级五千,而有些地方财力雄厚,也可以省级两万,市级三万,总的来说,精神文明奖原则上都要求发放,但是财力不足的不发的也有,这个并不属于是硬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申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人数在30人以上的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公司机关及各部门在京直属单位。
第十条 按照文明单位标准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持续开展创建活动一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均可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报。
(一)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申报表》,并附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和开展创建活动主要图片(图文并茂),在规定的日期上报主管部门。
(二)由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推荐出参评单位,并在规定日期内将推荐单位的材料报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初评名单,报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文明单位不分配比例,不下达指标,不照顾部门,严格按照条件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