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中类比推理可接受性依赖于正相似和负相似的数量,其中正相似和负相似是指什么,最好能举例说明一下

类比推理就是类推。比如你有鼻子、眼睛、嘴,而且你是人,那某个动物有鼻子、眼睛、嘴,我就说它是人,这就叫类比推理。

这样特不靠谱,所以一般法律是很少用类推的,除非有足够强的理由(即法官出于公平和平等对待当事人的考虑),不得类推。

正相似和负相似,比如某个东西拉到你面前,有鼻子、眼睛、嘴,他是个人,这就是正相似,一千个东西拉到你面前,都有鼻子、眼睛、嘴,且都是人,你就可以说,有鼻子、眼睛、嘴的东西是人。一千个东西拉到你眼前,都有鼻子、眼睛、嘴,但都是猴子,这就是负相似,你的所谓“有鼻子……的东西是人”的结论就靠不住。

正相似就是相似、负相似就是不相似。不知道谁这么无聊发明了这么蛋疼的称呼,不过这一定不是法律上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