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合同的法律问题
(1)乙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乙没有违反诚信原则。甲与乙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要求商品必须由乙生产。
(2)合同采用的担保法方式是定金,该担保合法有效。因为定金没有超过合同总额的20%。
(3)合同的违约方是乙方,虽然他称货物的质量问题是运输方的责任,但合同是相对的,商品购买合同的双方是甲和乙,合同标的不合格,违约责任当然在提供方即乙方。如果确实是运输方的不当行为导致的,乙可以就他与运输方的合同进行索赔。
(4)在本案例中,供销科长在购买数量上虽然是越权代理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但“乙公司就供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于5月25日向甲公司以传真方式确认,甲公司法人代表以传真件认可。”也就是说甲公司事后进行的追认使得该越权代理行为有效了。
(5)甲公司可以要求乙返还双倍定金或者承担违约金责任,二选一。乙可以就他与丙之间的委托加工合同向丙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