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时主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即使是家庭鸡场,在经济交往中,也必须以合同方式明确相互之间的经济性质、责任。特别是在业务量较大的经常性活动中,合同的作用特别重要。
1981年12月,我国制定了《经济合同法》。此后,国务院又陆续颁布了许多与《经济合同法》配套的单一条例。目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又统一印制全国通用的统一格式的合同纸,签订合同应选用统一形式的合同纸(也可自订格式合同)。签订合同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如果数额较大的合同,必须对供(需)方进行论证。论证的内容包括对方的资信度、商业信誉、有无供货能力、质量是否可靠等。防止欺诈行为,也要防止对方根本无力履行合同。
第二,合同签字方必须是企业法人或有法人委托书的企业法人代表,否则合同无效。
第三,合同必须注明签订时间、地点、产品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方式、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付款方式、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第四,合同的签订既要有其严肃性,又要有灵活性。该严肃的地方一定要严肃,有些没有办法完全确定的事项要留有余地,如产品数量、价格可适当有一定浮动。
第五,定金。交定金是一种卖方约束买方的行为。如果是大额定金,买方一定要认真论证对方的可靠性、资信度、有无供货能力等,以防上当受骗。